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677 次 日期:2017-03-28 15: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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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其中江苏省洪泽中学招聘20人,洪泽湖高级中学招聘13人,其他中小学招聘38人,幼儿园招聘25人,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3月31日)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履行招聘单位的服务期限。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本区范围内在编教师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教育网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信息审核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4月1日12:00;

缴费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4月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信息审核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12: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6日14:00—4月7日24: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洪泽教育网(http://www.hzxjyj.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洪泽教育网(http://www.hzxjyj.com/)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

高中体育(岗位代码02005)、小学音乐(岗位代码09003、12002)、小学体育(岗位代码09007)、小学美术(岗位代码09004)、小学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9005)、学前教育(岗位代码14001、15001、16001、17001、18001、 19001、2000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专业化说课占40%,技能考核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面试总成绩。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的方式。

技能考核内容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4.面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高中体育(岗位代码02005)、小学音乐(岗位代码09003、12002)、小学体育(岗位代码09007)、小学美术(岗位代码09004)、小学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9005)、学前教育(岗位代码14001、15001、16001、17001、18001、19001、20001)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说课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50%;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说课成绩×50%。总成绩在洪泽区教育网上公布。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洪泽教育网上公布,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教育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评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按所报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淮安市洪泽区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0517-87230383

江苏省洪泽中学:0517-87265402

洪泽湖高级中学:0517-80926032

江苏省洪泽中专校:0517-87200268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招聘教师岗位表

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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