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怀柔区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队员(镇乡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来源: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614 次 日期:2017-03-29 1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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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怀柔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经怀柔区政府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承办,由庙城镇、怀柔镇、杨宋镇、雁栖镇、北房镇、怀北镇6个镇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队员,主要担负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执勤战备、灭火救援、社会面火灾防控及防火宣传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庙城镇、怀柔镇、杨宋镇、雁栖镇、北房镇、怀北镇6个镇,每镇各20人,共计120人(灭火救援任务对体能素质要求高,只适宜男性)

(二)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和驾驶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怀柔区常住户口(退伍军人优先);

(四)灭火救援岗位应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1至1999年4月1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应满18岁不超过38周岁(1979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出生),并持有准驾A2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实操驾龄。

(五)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或有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健全,无残疾、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队员上岗前开展为期6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周末可休息。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由各镇分配到消防基础工作队内工作,实行倒班制模式,工作时期间24小时驻勤。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1.试用期为3个月,由各乡镇发放补助,试用期工资薪金不低于2800(含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后,各镇根据培训期间的考核成绩及岗位设置不同薪资待遇,平均月收入不少于4500元(含缴纳的五险一金)。培训期间,阶段性考核合格的,可以随时入队进行工作。

2.由各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各镇按照现役消防官兵标准,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4.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五、招聘相关考试及劳动合同

各镇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核、健康体检等均符合条件的,由各镇与报考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招聘简章》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前登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报考镇的安全科进行报名,未在 2017年4月8日前进行现场报名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资格审查

各镇乡将在2017年4月11日前逐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统一报至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进入考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下面的考试环节。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2份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2份)、4张个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

5.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七、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100分,测试科目为:1分钟跳绳、2分钟俯卧撑、1500米跑。(考核标准见附件1)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乡镇报考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镇排序,并按照此顺序,以体能测试通过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为准;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其它乡镇调剂。

(二)面试测试

1. 面试由公安消防支队分别组织,面试考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各镇的主管领导、区公安消防支队干部担任。

2.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通过面试的报考者,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由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组织开展,心理测试和面试同步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参加心理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区公安消防支队聘请专业机构统一制定测试评定标准并判定结果,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者排名总分,但测试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3.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报名时使用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和政审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来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能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到区公安消防支队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各乡镇承担。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三)区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检、政审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其它乡镇调剂。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报考者出现问题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一)上岗培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进行为期6个月的封闭式上岗集中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培训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分配。上岗培训结束后,由各乡镇根据个人报名分配意向,统一进行工作分配。不服从统一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工方式。乡镇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拟聘用人员同各乡镇专设管理部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十一、特别提示

(一)此次乡镇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承办。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报考人员的体能、面试总成绩,按各镇乡分别排名。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由区公安分局纪委、区公安消防支队纪委联合对招聘过程监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六)此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乡镇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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