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民政厅新人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民政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考试级别、科目和滚动周期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10:00时开始报名和缴费,4月17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要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要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如实、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平台判断为新考生、异地考生的报名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考生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属于非滚动考试, 报名时在国家平台上只挂接上一年度档案库,2016年参加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缴费。2016年前资格审查过的考生均属于新考生,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2)社会工作师考试属于滚动考试,滚动年限为两年,在档案库中保留2015和2016两年的档案信息,两年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均属于新考生,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初次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负责人:刘虹,联系电话:0991-2863023。各地、州、市初考人员就近选择资格审查点,根据报名表中提示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资格审查部门需盖章)到所在地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一栏中可查看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关于考试报名条件,可登录民政部“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网站(sw.mca.gov.cn)“相关政策”栏查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文件或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网站(www.xjmca.gov.cn)“政策法规”栏查询,也可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咨询;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时间
2017年6月17日—6月18日(均为北京时间)
6月17日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8日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中级)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八、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考试地点。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