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760 次 日期:2017-03-30 15: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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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审批,黑龙江省地震局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及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职责。主要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部门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职务职称 应届在职 备注
1 地震分析预报与火山研究中心(地震分析预报)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测绘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 不限 应届 35周岁以下
2 地震监测中心(地震监测)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地球物理学、地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
3 牡丹江地震台(地震监测) 1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测绘学、网络工程 不限 不限 30周岁以下,经常野外,值夜班,工作艰苦,适合男性。
4 依兰地震台(地震监测) 1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测绘学 不限 不限 30周岁以下,经常野外,值夜班,工作艰苦,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仔细阅读邮件填写说明),其余方式不予受理。

邮件填写说明(未按要求填写的邮件可能导致不能接收):

报名邮箱:hdzjrs@163.com

2.邮件标题:招聘单位+姓名+专业(示例:牡丹江地震台+张三+地球物理)

3.报名表: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蓝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5.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3日16时(按邮件系统自动生成时间判断),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4月13-14日8:30-11:00,14: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南岗区鸿翔路24号417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新版)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新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闭卷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最低分并列,则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的,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中若未形成竞争(等额)的岗位,通过票决方式,须有面试考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为自我陈述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自我陈述部分需准备ppt,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个人简历、攻读本科以来所学的主要课程及取得的成绩,参加过的社会实践、主要参与完成过的课题或项目以及取得的成果效益、对报考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工作设想、学术报告等。其中学术报告选题另行通知。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5分钟左右,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具备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职务人员不需要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审批

体检、考核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661824 ,联系人:李丽娜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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