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5人,面向湖北、湖南、四川、山西、河南等省份招生,不设置专业校考。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 计划 (人) |
湖北 | 8 |
湖南 | 5 |
四川 | 3 |
山西 | 4 |
河南 | 4 |
预留 | 1 |
合计 | 25 |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7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控制线。
2.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录取原则: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湖北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40分;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60)由高到低投档和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分文理科分别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