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入围,面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专业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评价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20%),且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4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现按要求将入围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至4月15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6-85137102;传真:0576-85137102。
纪委监督电话:0576-85137007。
台州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