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271 次 日期:2017-04-05 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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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招聘人员类型 专业及代码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备注
研究生 本科 高职高专
广州市东升医院 2-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1 不限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医学影像学(B1003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社会人员须具备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
2-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康复医师 1 不限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A100215) 临床医学(B10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社会人员须具备医师执业证(康复专业)和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录用后为康复培养方向
2-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康复治疗师 1 不限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A100215) 康复治疗学(B10030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社会人员须具备康复治疗专业资格证
广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10-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信息安全(B071205),电子商务(B110209)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0-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 汉语言文学(B050101),法学(B03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广州市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管理处 4-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1 不限 中国近现代史(A060203) 历史学(B060101),博物馆学(B0601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文物博物专业助理馆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4-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1 社会人员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A081303),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A090706) 园艺(B090102),园林(B0904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广州市天河军用供应站江村分站 12-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审计学(B1102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2-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工程管理(B110104),土木工程(B080703) 全日制本科 学士 35周岁及以下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7-1 管理岗位 十级职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十级职员) 2 社会人员 法学理论(A030101),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 法学(B030101),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广州市常住户口。
7-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会计人员 1 社会人员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102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会计初级或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建筑电气师 1 社会人员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A0814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B08071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持中级职称资格证的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具有3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建筑电气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造价工程师 1 社会人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A1201) 工程造价(B11010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持中级职称资格证的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经验,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造价员证,工程造价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施工管理员 1 社会人员 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 建筑学(B080701),土木工程(B0807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建筑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
7-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机械工程师 1 社会人员 动力机械及工程(A08070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B08030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B080301),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B080309) 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持中级职称资格证的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具有热能动力工程师或机械工程师或设备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7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殡仪服务员(业务员) 8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8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殡仪服务员(礼仪服务员) 3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高中及以上(含中职)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9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骨灰管理员 7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10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工程维修工(电工) 3 社会人员 不限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广东省或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维修安装电工证、高压运行电工证,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7-11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工程维修工(电工) 3 社会人员 不限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广东省或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工证,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广州市常住户口。
7-12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电子设备维修工 1 社会人员 不限 不限 不限 高中及以上(含中职)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电子设备维修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13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制冷设备维修工 1 社会人员 不限 不限 不限 高中及以上(含中职)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广东省或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工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及1年以上工作经历。
7-14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汽车维修工 2 社会人员 不限 不限 不限 高中及以上(含中职)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持有C1牌以上汽车驾驶证、汽车维修工资格证,1年以上维修经验。
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 8-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土建类工程师 1 社会人员 结构工程(A08140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建筑结构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11-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5 不限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 临床医学(B100301),精神医学(B1003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1-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护师(士) 4 社会人员 护理学(A100209) 护理学(B100701) 护理(C63020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按公告 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护士执业证。
11-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检验师 1 社会人员 临床检验诊断学(A100208) 医学检验(B1003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资格证
广州市烈军属疗养院 14-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新闻学(A050301) 汉语言文学(B050101),新闻学(B05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4-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旅游管理(A120203) 酒店管理(B110218),国际经济与贸易(B0201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14-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1 社会人员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A100201) 临床医学(B10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备医师执业证(全科医学专业)和医师资格证
14-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影像医师 1 社会人员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医学影像学(B1003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备医师执业证及彩超上岗证。
14-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会计 1 社会人员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审计学(B1102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持初级或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广州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3-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会计学(A120201),金融学(含∶保险学)(A020204) 会计学(B110203),金融学(B0201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1-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2 社会人员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 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精神科医师 3 社会人员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 精神医学(B1003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范围为精神科
1-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临床医师 7 社会人员 儿科学(A100202),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A100201) 临床医学(B10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范围为儿科或内科
1-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针灸推拿医师 1 不限 针灸推拿学(A100512) 针灸推拿学(B1005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范围为中医专业
1-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特殊教育教师 1 不限 特殊教育学(A040109) 特殊教育(B0401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备教师资格证
1-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 不限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A040202),应用心理学(A040203) 心理学(B071501),应用心理学(B0715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备教师资格证
1-7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社工 1 不限 社会学(A030301) 社会工作(B0303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社会人员须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
1-8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工程造价师 1 社会人员 市政工程(A081403) 工程造价(B110105) 工程造价(C56050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按公告 须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程造价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广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交流中心) 5-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新闻学(A050301) 新闻学(B05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或以下) 1 社会人员 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水平)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6-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财务人员 1 社会人员 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仅限财务管理方向报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或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技术人员 1 社会人员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A081202),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软件工程(A08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软件工程(B080611),网络工程(B08061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计算机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广州市老人院 13-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 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广州市常住户口。
13-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人力资源管理(B1102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13-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会计 1 不限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研究生学历须同时满足全日制本科会计学专业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工程师 1 不限 不限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按公告 具有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3-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档案专业馆员 1 不限 档案学(A120503) 档案学(B1105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社会人员须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13-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4 不限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A100201),老年医学(A100203) 临床医学(B10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研究生学历须同时满足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要求。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
13-7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医师 1 社会人员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A100201) 临床医学(B10030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
13-8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1 不限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 精神医学(B1003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13-9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1 不限 中西医结合临床(A100602) 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5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13-10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针灸推拿医师 1 不限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A100215) 针灸推拿学(B1005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
广州市老人院 13-1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中医师 1 不限 中医内科学(A100506),中医诊断学(A100505) 中医学(B1005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中医内科。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广州市常住户口。
13-1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检验技师 1 不限 临床检验诊断学(A100208) 医学检验(B1003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毕业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13-1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护士 10 不限 护理学(A100209) 护理学(B100701) 护理(C63020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按公告 具有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证书。
13-1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社会工作师 2 不限 社会学(A030301) 社会工作(B0303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13-15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护理员 5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高中及以上(含中职)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护理员或养老护理员初级或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广州市银河革命公墓管理处、广州市福山公墓筹建办公室) 9-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A030105) 法学(B03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 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9-3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 信息安全(B0712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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