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2017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900 次 日期:2017-04-05 16: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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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委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区重点工程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

详见《埇桥区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如有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截至2017年10月30日,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编办负责审查是否为事业单位在编全额拨款人员。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网站为埇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http://www.yqqrsj.gov.cn/)。

报名方法:点击首页左侧“考试报名”图片进入考试报名页面,点击左侧“网上报名”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公开选调埇桥区重点工程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区美丽办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本次考试报名页面,点击左侧“考生由此进入”图片按流程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宿州市埇桥区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10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0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1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从网上打印资格审查表(报名页面点击上方“查询/打印资审结果”),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后前往选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地点:

区重点工程局:汴河西路新街坊对面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楼,联系电话:18155780962;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东方宾馆北楼三楼,联系电话:2336185;

区美丽办:港口北路道东办事处十楼,联系电话:309908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区情、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3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潜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得分高分优先。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与职位适应程度。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产生人员缺额的,各递补一次。

(六)办理选调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如选调单位认为不适合在选调岗位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埇桥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因素,调整考试方式、选调岗位计划等,并对选调资格条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2.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7-3035770 (区人社局)

0557-18155780962 (区重点工程局)

0557-2336185 (区公共资源局)

0557-3099080 (区美丽办)

埇桥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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