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17年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惠州学院网 阅读:1546 次 日期:2017-04-06 14: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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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惠州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惠州市是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南临南海大亚湾,毗邻广州、东莞、深圳、香港。

学校面积2476.1亩,建筑面积38.3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651.3万元;藏书159万册,电子图书99.1万册。现有教职工1462名,其中专任教师758名,其中教授(正高)103名、副教授(副高)248名,博士225名、硕士470名。聘任夏佳文、王复明院士为我校特聘教授。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16769名,成人教育学生18000名,来自21个省(市、区)。现有18个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2016年9月,学校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同年12月,又被列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学校秉承“阆苑储英、人竞向学”校训,融入惠州,服务广东,辐射全国,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理工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5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辅导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6、已取得或于2017年7月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7、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有在本科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不含实习)者,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调查研究能力。

9、服从组织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入住学生公寓3年,协助做好宿舍区管理工作。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违纪犯罪涉嫌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惠州学院网站和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惠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惠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将附件1、2发送至电子邮箱fdyzp@hzu.edu.cn。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应聘辅导员”,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按时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责任由报名当事人负责。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特别提示:

1、我校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由于邮箱容量有限,所发邮件(含附件)不要超过2M,请尽量不要发大的扫描打包文件。

3、不按规定填写附件1、附件2或内容不真实者的报名视为无效。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人事处将通过惠州学院网页人才招聘栏公布资格复审(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面试前一天至惠州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有:

1、《惠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原件。

6、具有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须提供证明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后写上本人名字)。

8、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在面试或考试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含心理测试):应聘人员的面试顺序在面试前半个小时通过抽签决定。

①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业务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②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所有评委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分。

③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④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3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面试成绩合格者不足1:3,则取实际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考核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测试等方面的内容。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3、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合格线为60分。

4、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1:1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入围名单,若排名在前者自愿退出、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等原因,则依次递补;若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不足1:1,则取实际合格人员进入聘用人员入围名单。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学校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召开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聘用人员入围名单进行审议,投票确定建议聘用人选。校长办公会对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建议聘用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考察、体检

人事处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且与在《惠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和所提供的简历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若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有虚假情况的将予以辞退,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时与面试、笔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工作的每一步时间节点和安排要求等将适时通过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上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查阅,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以免错过招聘的各个环节。

4、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2529130,2529142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邮箱地址:fdyzp@hzu.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

2017年4月5日

附件1:惠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惠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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