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建湖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建湖籍户口(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日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4、201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招聘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已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地点: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住建大厦九楼,联系电话:80622329)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2、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国资办、住建局和自来水公司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2年6月22日到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1、笔试。
(1)笔试内容。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考专业知识,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由住建局通知参考者本人。
(4)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时,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县住建局和县自来水公司联合组织实施,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笔试、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国资办、住建局、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与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替补。
(四)、公示在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县住建局等网站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精神,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新招聘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县自来水公司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地面水厂、水厂检测中心招聘人员经上岗培训后,安排到相应运转班(三班制)岗位工作。
六、其他本简章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国资办、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湖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一经发现则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515-86214739
县国资办0515-86153879
县住建局0515-86212338
监督电话:
县纪委执法室0515-86210301
县人社局纪检组0515-86225744
县国资办0515-86212149
县住建局纪检组0515-8623135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国资办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湖县自来水公司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