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依安县2017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 阅读:967 次 日期:2017-04-07 15: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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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依安县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2种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在依安县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2016年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图:

----国考合格人员:

考试合格--→网上申报--→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师范类毕业人员:

网上申报--→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现场确认合格

--→认定--→发证。

(一)网上报名(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本公告第一项的(一)类人员(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二)类人员(未参加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依安县教育局;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下载并打印pdf 格式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彩色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一式二份),打印“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

因提供个人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5月3日前完成)。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3、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自行到依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幼师)文件。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属地化原则,也自行到依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思想品德鉴定(5月3日前完成)。申报所有层次教师资格人员均自行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到相应单位盖章(在职人员由单位盖章,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现场确认(5月3日--5月12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地点在依安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打印,一式二份)。在审核人的监督下,由本人在现场于第2页上签署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复印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8、体检合格的《体检表》(见附件3、附件4)。

9、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11、二寸照片一张(裁剪为没有白边,背面写上姓名和报名号)。申请人上交认定机构的照片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体检表上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三)审核认定。我县审核认定终止日期为6月15日。

(四)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我县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大致可确定为6月30日--8月30日,具体领取日期以我县政府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依安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联系电话:0452-7033532。

(三)依安县教师资格认定群: 499436117。依安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进入此群。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doc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4、《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依安县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黑龙江省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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