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招聘卫生专技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817 次 日期:2017-04-08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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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2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药剂和检验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7日至18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特需门诊。

2017年4月20日至21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心医院,西康路266号4号楼四楼会议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或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0年后毕业参加工作的医师需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计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附表:上海市静安区卫计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第一次招聘岗位要求

更多信息请查看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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