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认定政策
1.教师资格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是什么?
2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3.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教师资格认定包括哪些程序?
5.申请人为何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6.江门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7.社会人员能否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8.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9.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10.小教大专班和幼教大专班毕业人员能否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1.幼儿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能否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12.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能否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13.已取得教师资格,可否再申请该种类教师资格不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
14.什么人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5.对于使用假证书者有何处罚?
16.什么情况下丧失教师资格?
17.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
二、关于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8.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什么学历?
19.党校和社科院的学历可否视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0.工农兵学员的学历如何界定?
21.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是否属研究生学历?
(二)思想品德条件
2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的标准是什么?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两学”等过渡政策
23.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时期“两学”有效期限如何?
24.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后主要变化内容有哪些?
25.在试点省参加的全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范围是怎样的?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6.什么人需要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7.什么人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怎样?
(五)普通话测试
2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是什么?
30.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否有效?
3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六)体格检查
3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是否需要到指定医院体检?
33.新体检标准与旧体检标准有什么区别?
三、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意义是什么?
35.为什么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3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什么?教师资格考试分几种类型?
38.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何作用?
39.哪些人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0.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报考?
41.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怎样界定?
42.有什么免考条件?
4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4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方式?
45.考试每年举行几次?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46.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47.考试是否有指定培训机构?
48.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4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哪些内容?
50.笔试主要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51.各类考试的笔试科目有哪些?2017年春季笔试时间安排如何?
52.面试考核科目和内容?2017年春季面试时间安排如何?
53.面试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54.笔试怎么报名和缴费?
55.面试怎么报名和缴费?
56.考生参加考试在时间方面有哪些规定?
57.报名信息有误怎么办?
58.准考证如何获取?
59.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6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线如何划定?
61.考生如何获取本人成绩信息?
62.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63.笔试合格后发合格证吗?笔试成绩有有效期吗?
64.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后会颁发成绩证明吗?
65.不参加笔试或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是否可以报名参加面试?
6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的国家考试?
67.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有什么关系?
68.教师资格考试常用网址有哪些?
四、关于收费
69.申请人是否需要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70.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71.其他环节收费情况如何?
72.持有《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高校应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否需要进行学历鉴定?
73.进行学历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74.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其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75.对于持有江门市招生办开具的受理凭据而暂未有学历认证结果的申请人怎么办?
76.外省的中专学历能否鉴定?
五、关于教师资格证书
77.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78.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是什么?
79.在1996年教师资格过渡认定中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至今是否有效?
80.教师资格证书有哪些内容?
81.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8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了如何补办?
83.教师资格证书损毁的如何补办?
六、其他
8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85.《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能否等同于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86.应如何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87.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如何填写?
88.如何填写申请任教学科?
89.申请任教学科有哪些?
91.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遇到问题向何部门咨询?
92.向哪里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93.江门市各认定机构网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是怎么的?
95.普通话测试到相关事宜向哪儿咨询?
96.学历鉴定的有关事宜向哪儿咨询?
9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向哪儿咨询?
一、关于认定政策
1.教师资格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是什么?
答: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具有教师资格者个人水平、能力、素质的认定,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要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教师聘任应当根据教师聘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资格只是成为教师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获得了教师资格就等于或一定能被聘任成为教师。因为聘任教师还要考虑学校编制、教师数量、学科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的需要。
2.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答: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3.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1)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
(2)具备条件
从2016年6月1日开始,广东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
全日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广东省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这部分人员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合格,加上其他条件具备才能申请教师资格。
(3)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
(4)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
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5)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7)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4.教师资格认定包括哪些程序?
答: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教师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5.申请人为何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答: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各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的体检结果、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等只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有效。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认定机构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认定机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认定机构的申请而改选另外一个认定机构,则须重新参加后一认定机构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由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统一考试,因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免试政策及加试科目由各省份据实自定。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跨省组考、跨省获取教师资格(取得国考成绩的除外)的做法属于非法认定。所以,凡与正常认定程序不符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必要时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请每一位申请人务必要依法申请认定,勿存侥幸心理。凡被举报属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获取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罚则"处理,其教师资格将被依法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江门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江门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市,或为江门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认定范围包括: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社会人员能否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广东2004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4〕17号)的精神,除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今年暂不受理社会上其他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8.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暂代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
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如未能正常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当次申请认定不通过。
参加成人教育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9.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答:由于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10.小教大专班和幼教大专班毕业人员能否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小教大专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幼教大专班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教大专班和幼教大专班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并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1.幼儿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能否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答: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人员只能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不能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12.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能否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答: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人员不能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13.已取得教师资格,可否再申请该种类教师资格不同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
答:不可以。
14.什么人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的人员;
b.丧失教师资格人员;
c.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d.受到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处罚不满3年的人员。
15.对于使用假证书者有何处罚?
答: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没收假证书并将使用假证书人员的个人信息加入"限制库"。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6.什么情况下丧失教师资格?
答: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17.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
答:《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关于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8.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什么学历?
答:(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幼师专业及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行,部分试点省份已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
19.党校和社科院的学历可否视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答:除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党校和社科院的其他专业招生不属于国民教育范畴,其学历不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不能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一些党校自行扩大了个别获准招生的专业的招生规模,在这种情况下,若其毕业证书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则视为有效学历。
20.工农兵学员的学历如何界定?
答:高等学校1970年-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的学历确定问题,按照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1970年-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1993〕4号)执行,原则上与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一致,即凡在本科院校毕业的视同本科学历,在专科院校毕业的视同专科学历。
21.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是否属研究生学历?
答:不属研究生学历。
(二)思想品德条件
2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的标准是什么?
答: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于二○○八年九月一日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个《规范》是教师资格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以及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参照标准。此外,还需要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工作、政治思想表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考察和核实。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两学”等过渡政策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6年6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3.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时期“两学”有效期限如何?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32号)及补充通知,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广东省已从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为确保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广东省已从2015年开始全面停止委托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进行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培训和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两学课程培训工作,并强调:
(1)省教育厅选定的33所院校对本校非师范生开展的“两学”培训,2014年9月1日前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样式见粤教继函〔2015〕44号附件1);2014年前(含2014)参加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两学”培训(如江门市教育局在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举办的“两学”培训),并同时取得的“两学”合格证书,从2016年起,上述两类证书不再作为中小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
(2)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有效期至2017年春季。以广东省自学考试为例,教育学及心理学对应代码分别为: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教育学(二)(课程代码00442)、教育学B(课程代码08050)、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通常来说,教育学(一)属于专科层次,教育学(二)及教育学B属于本科层次,心理学也可选与申请种类相对应的,如:学前教育心理学(课程代码00882)、小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代码00407)等。
从2017年秋季开始,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不能作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广泛宣传,使符合认定条件人员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确保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平稳过渡。
24.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后主要变化内容有哪些?
具体内容 | 改革前 | 改革后 | ||
考试形式 | 省内指定高校培训或自考 | 全国统考 | ||
考生范围 | 非师范类学生与社会人员 | 师范生纳入全国统考范围 | ||
考试科目 | 教育学+心理学 (共2科) | 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学科(专业)教育知识和能力 (根据报考资格种类考2-3科) | ||
考试时间 | “两学”考试时间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笔试 | 面试 |
高校开培训班时间、自考开考时间(1月、4月、7月、10月) | 每年9月中旬左右 | 每年3月和11月 | 每年5月和次年1月 | |
成绩年限 | 无规定 |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有效期为3年。 | ||
认定时间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后可认定 | 笔试、面试都通过后,于省教育厅指定时间内申请认定 |
25.在试点省参加的全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范围是怎样的?
答: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免试政策及加试科目由各省份据实自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6.什么人需要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答: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7.什么人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答:(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怎样?
答: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是否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以上方为合格。试讲时间约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约5分钟。
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普通话测试
2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哪个环节进行,没有统一规定。申请人只要在"网上申报"之前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即可。
30.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否有效?
答:1997年以后颁发的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有效(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
同时根据江门市语委办《关于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普通话替考伪证的紧急通知》,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国家、省普通话测试管理官方网站查询到。
3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即长期有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六)体格检查
3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是否需要到指定医院体检?
答: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申请人需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体检合格后,医院必须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加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印章和医院印章。
33.新体检标准与旧体检标准有什么区别?
答:新标准删除2011年体检标准中的第2、12、13、17、18、19、20条,关于血压、艾滋病、视力、肢体残缺、面部疤痕等条款。
三、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意义是什么?
答: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5.为什么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才能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对申请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统筹教师队伍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3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什么?教师资格考试分几种类型?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38.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何作用?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39.哪些人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答: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2016年5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试点工作启动后(2016年6月1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0.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报考?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41.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怎样界定?
答: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省内人才机构,或在广东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2.有什么免考条件?
答:(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6年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4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4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方式?
答: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计算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纸笔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我省暂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展计算机考试方式。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45.考试每年举行几次?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和11月,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上提前公布。广东省教育厅官网(www.gdedu.gov.cn)、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gd.edu.cn)或广东教育官方微信上也会同时公布相关信息以及包括报考对象、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报名、考场安排、缴费和考试时间等详细规定的考试简章。
46.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人·科次,面试280元/人·次。
47.考试是否有指定培训机构?
答:根据国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都未直接举办、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培训班。申请人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慎重,对于“保过”等宣传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8.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是命题和考生备考的依据。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4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哪些内容?
答: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后,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核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综合素质: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及一定的文化素养;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学生指导的知识和能力;管理班级的知识和能力。
(3)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拟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有效教学能力。
(4)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进行研究活动的能力等等。综合素质、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项内容通过笔试的方式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察一般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50.笔试主要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1.各类考试的笔试科目有哪些?2017年春季笔试时间安排如何?
答:(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按每次考试报考前文件公布的科目为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2017年春季考试,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学、历史与社会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察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其中2017年春季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网上申请报名:1月13日-16日;
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截止:1月18日
考生网上缴费截止:1月20日;
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6日-10日;
考试时间:3月11日
查询本次考试成绩:4月18日起
考试时间及科目
52.面试考核科目和内容?2017年春季面试时间安排如何?
答:面试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可登录www.ntce.cn查询)要求,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
(2)小学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2017年春季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等8科)。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国家未提供统一的面试试题,由广东省统一制定,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此文件可到广东省教育厅官司查询和下载)。
面试试题分备课(或活动设计)试题和规定回答问题两种。
备课(或活动设计)试题的确定:考生在备课前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并确认。
规定回答问题的确定:考生在试讲(或演示)前,考官在面试考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后确定。
2017年春季面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8-21日
考试时间:5月20-21日
成绩公布:6月20日左右
53.面试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面试考生完成整个面试考试过程,需经过候考、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备课环节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54.笔试怎么报名和缴费?
答: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2)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
(3)诚信考试承诺。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4)阅读报考须知。
(5)填报个人信息。
(6)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7)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8)审核。地市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考生报名信息(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具体时间另文通知)通过报名网站查阅本人审核情况。
(9)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
55.面试怎么报名和缴费?
答: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面试报名时间内(具体报名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流程如下: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完成网上面试报名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聘用人事(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原件到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经考生本人确认的信息不得更改。审核通过且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56.考生参加考试在时间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笔试考试: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面试考试: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并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7.报名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的报考信息在在未通过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登录后自行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除外);在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所填报所有信息内容不得更改(包括照片)。
考生的姓名和证件号码是考生身份的重要特征,完成注册后不能修改。如考生姓名和证件号码书写有误,可按照正确的信息重新注册即可。
58.准考证如何获取?
答:笔试准考证号在笔试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后由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通过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查询,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面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考生可在面试考试前一周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9.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答: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6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线如何划定?
答:笔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评卷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会适时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公布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根据省提供的数据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公布考生合格情况。
61.考生如何获取本人成绩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62.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答: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地市教育考试机构,由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复核结果将由复核受理单位负责告知考生。
63.笔试合格后发合格证吗?笔试成绩有有效期吗?
答:笔试成绩合格不单独发证,考生可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打印网页信息。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
64.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后会颁发成绩证明吗?
答: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有效期3年。
65.不参加笔试或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是否可以报名参加面试?
答: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不能报名参加面试。
6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的国家考试?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67.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有什么关系?
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只有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同时满足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才能申请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8.教师资格考试常用网址有哪些?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广东省教育厅网:www.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gd.edu.cn
江门市教育局jm.edugd.cn
蓬江区教育局pjedu.jmpj.gov.cn
江海区教育局www.jhqedu.com
新会区教育局www.xhjy.gov.cn
台山市教育局www.tsben.com
开平市教育局www.kpjy.gov.cn
鹤山市教育局hsedu.heshan.gov.cn
恩平市教育局edu.enping.gov.cn
四、关于收费
69.申请人是否需要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答:凡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都要按规定缴纳认定费用。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须缴费240元。
70.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人·科次,面试280元/人·次。
71.其他环节收费情况如何?
答: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五、关于学历鉴定
72.持有《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高校应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否需要进行学历鉴定?
答:持有《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高校应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仍需进行学历鉴定。
73.进行学历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省内的学历鉴定约需1个月的时间,省外的学历鉴定约需1个半月时间,国外的学历要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鉴定,时间约需2至3个月。
74.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其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答:在编在职教师,须提供在编文件或干部介绍信以及学校任教岗位证明(如编制卡,学校所属教育局开具的加盖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公章的在编在职证明,学校出具的教学计划表、课程表、工作安排表等),证明其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并加盖学校公章,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应提供个人档案中能证明学历情况的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验印)。
75.对于持有江门市招生办开具的受理凭据而暂未有学历认证结果的申请人怎么办?
答:对于持有江门市招生办开具的受理凭据而暂未有学历认证结果的申请人,可先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可先提供个人档案中能证明学历情况的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验印),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先受理,待有学历认定结果后再补充。
76.外省的中专学历能否鉴定?
答:个别省的中专学历无法直接鉴定,需要申请人毕业学校所在省教育厅的职能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代为出具鉴定证明。
五、关于教师资格证书
77.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答:《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2009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要求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 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目前有的省份根据文件规定,要求上岗教师持有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78.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是什么?
答: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两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要求是全国统一的。申请表中涉及个人简历和申请内容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教师资格考试)部分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认定意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
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一份存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者的人事档案,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取得教师资格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记录有颁发给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因此持证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本人档案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才有效。仅有教师资格证书,而持证人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者两者的号码不一致,不能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后,颁发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有效证件。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79.在1996年教师资格过渡认定中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至今是否有效?
答:在教师资格过渡认定中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除因学校调整、合并等原因,需要具备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外,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需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80.教师资格证书有哪些内容?
答:教师资格证书的主要内容是:
⑴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⑵持证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钢印;
⑶持证人身份证号码;
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⑸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编号相一致);
⑹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和认定时间。
81.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打印、盖章和发放、管理。持证人要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持证人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证书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回。
8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了如何补办?
答: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第七条规定:“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另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第一条规定“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人,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具体办理时,可按如下办法予以补办:
(1)补办前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全部材料一式两份):
①遗失补办的申请: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一式两份,需写明补办原因、当事人现工作单位、发证时的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联系手机,由当事人现工作单位和发证时的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加具意见和公章。
②填写补办申请表:到“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并填写好一式两份后,贴好本人正面二寸免冠照片;
③准备原认定申请表:复印好自己原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个人档案里)一式两份
④网上申报:为节省当事人的申请时间,如认定机构是江门市教育局的(如果认定机构是其他教育局的,请当事人提前与当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将本人准确信息告知),请补办前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址:http://wsbs.jiangmen.gov.cn:8384/)—网上办事—部门服务—江门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栏目进行网上预申报。以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根据网上预申报的信息提前准备好教师资格证书。
(2)补办
①认定办审核:当事人与认定机构联系好后,持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即可,用于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在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②教育局办公室盖章:当事人携加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意见的全套申请材料、贴好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教育局办公室加盖教育局公章和钢印。
83.教师资格证书损毁的如何补办?
答: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六、其他
8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答: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需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3纸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
(七)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八)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的证明材料指江门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挂靠证明,或在江门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九)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均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下载使用。
85.《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能否等同于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答:毕业生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不可以代替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在江门市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申请时须出具本市户籍本(卡),对于户籍不在本地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应在取消暂缓之后,将人事(劳动)关系人才交流市场后再进行认定,或者回户籍所在地认定。
86.应如何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请看封二的填表说明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及第二页的“备注”栏由申请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2)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种类、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身份证(或港澳台证、军官证等)号码为必填项目,必须填写准确、清晰,“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3)“工作单位”的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以单位公章为准;
(4)“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5)“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填写: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6)“出生日期”的填写:“出生日期”必须与所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中所包含的出生年月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按身份证号码所显示的出生日期进行填写。“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如1982-12-08;
(7)“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填写;
(8)“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9)“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师”、“幼师”、“其它中专”、“高中”、“文盲或半文盲”;
(10)“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11)“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其他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任教学科只能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的“申请任教学科”栏中选择,如所选的是“申请任教学科”中没有的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12)“本人简历”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13)申请人如有“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被撤销过教师资格”、“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情形,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4)申请表的第二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至“普通话水平”由工作单位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符合免测条件的由工作单位填写,填写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的填写措辞不作统一要求,当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②“身体和健康状况”一栏填写:按“合格”、“不合格”填写;
③“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的填写:
相应层次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
非相应层次师范教育类毕业,已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一栏的填写:除填写测试等级、分数外,写上是否合格;
⑤“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且在学期间有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符合免测条件的由工作单位填写“免测”,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其他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在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填写。
87.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如何填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按不同类别人员分别由相关单位负责。
在职申请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
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
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鉴定;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必要时,有关单位可应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要严格按照表格中的内容填写,要求内容概括,文字精练,据实填写,文字不能填出表格框外。在“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88.如何填写申请任教学科?
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其他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任教学科只能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选择,如所选的是“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没有的学科,以相接近的学科代替。
89.申请任教学科有哪些?
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申请任教学科列表”
教师资格种类 | 申请任教学科 |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
小学教师资格 | 思想品德 思想政治 语文 数学 外语 社会 历史 地理 自然 体育 音乐 美术 劳动 劳动技术 英语 科学 信息技术 特殊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其他 |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思想品德 思想政治 语文 数学 外语 社会 历史 地理 自然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音乐 美术 劳动 劳动技术 信息技术 英语 特殊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其他 |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思想政治 语文 外语 数学 信息技术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体育与健康 美术 音乐 心理教育 通用技术 英语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通用技术 其他 | |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黄底是大类,不要选择)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农林牧渔类 |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现代农艺技术 观光农业经营 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 种子生产与经营 植物保护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茶叶生产与加工 蚕桑生产与经营 中草药种植 棉花加工与检验 烟草生产与加工 现代林业技术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园林技术 园林绿化 木材加工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特种动物养殖 畜牧兽医 宠物养护与经营 淡水养殖 海水生态养殖 航海捕捞 农产品保鲜与加工 农产品营销与储运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农村电气技术 农业与农村用水 农村环境监测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 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
资源环境类 | 国土资源调查 地质调查与找矿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 地球物理勘探 钻探工程技术 掘进工程技术 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 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 地质与测量 水文与水资源勘测 采矿技术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 矿山机电 矿井通风与安全 矿井建设 煤炭综合利用 环境监测技术 环境管理 环境治理技术 生态环境保护 气象服务 雷电防护技术 | |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能源与新能源类 | 石油钻井 石油天然气开采 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 石油与天然气贮运 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 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 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 火电厂集控运行 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 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 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 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 供用电技术 电力营销 |
土木水利类 | 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装饰 古建筑修缮与仿建 城镇建设 工程造价 建筑设备安装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 建筑表现 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 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市政工程施工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 铁道施工与养护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工程测量 土建工程检测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室内与家具设计 | |
加工制造类 | 钢铁冶炼 金属压力加工 工程材料检测技术 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 有色装备运行与维护 建材装备运行与维护 有色金属冶炼 建筑与工程材料 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 选矿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 机械加工技术 机电技术应用 数控技术应用 模具制造技术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汽车制造与检修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船舶制造与修理 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 金属热加工 焊接技术应用 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 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 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电气运行与控制 电气技术应用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 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机械制图 | |
石油化工类 | 化学工艺 工业分析与检验 石油炼制 化工机械与设备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精细化工 生物化工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 橡胶工艺 林产化工 核化学化工 火炸药技术 花炮生产与管理 | |
轻纺食品类 | 制浆造纸工艺 平面媒体印制技术 塑料成型 纺织技术及营销 纺织高分子材料工艺 丝绸工艺 染整技术 针织工艺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皮革工艺 食品生物工艺 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 粮油饲料加工技术 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家具设计与制作 | |
交通运输类 | 铁道运输管理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 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 电气化铁道供电 铁道信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 船舶驾驶 轮机管理 船舶水手与机工 船舶电气技术 船舶通信与导航 外轮理货 船舶检验 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 工程潜水 水路运输管理 民航运输 飞机维修 航空服务 航空油料管理 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车身修复 汽车美容与装潢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公路运输管理 公路养护与管理 | |
信息技术类 | 计算机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计算机平面设计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站建设与管理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软件与信息服务 客户信息服务 计算机速录 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 电子与信息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 数字广播电视技术 通信技术 通信运营服务 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 邮政通信管理 | |
医药卫生类 | 护理 助产 农村医学 营养与保健 康复技术 眼视光与配镜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口腔修复工艺 医学生物技术 药剂 中医护理 中医 藏医医疗与藏药 维医医疗与维药 蒙医医疗与蒙药 中医康复保健 中药 中药制药 制药技术 生物技术制药 药品食品检验 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 制药设备维修 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卫生信息管理 医药卫生财会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内科学 基础医学 | |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黄底是大类,不要选择) | 休闲保健类 | 美容美体 美发与形象设计 健体塑身 休闲服务 |
财经商贸类 | 会计 会计电算化 统计事务 金融事务 保险事务 信托事务 商品经营 专卖品经营 连锁经营与管理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国际商务 商务英语 商务日语 商务德语 商务韩语 商务俄语 商务法语 物流服务与管理 房地产营销与管理 客户服务 | |
旅游服务类 | 酒店服务与管理 旅游服务与管理 旅游外语 导游服务 景区服务与管理 会展服务与管理 中餐烹饪 西餐烹饪 钟表维修 烹饪与营养教育 | |
文化艺术类 | 社会文化艺术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播音与节目主持 影像与影视技术 图书信息管理 出版与发行 文物保护技术 音乐 舞蹈表演 戏曲表演 曲艺表演 戏剧表演 杂技与魔术表演 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 乐器修造 计算机音乐制作 动漫游戏 网页美术设计 数字影像技术 工艺美术 美术绘画 美术设计与制作 商品画制作与经营 服装设计与工艺 服装展示与礼仪 皮革制品造型设计 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 民间传统工艺 民族音乐与舞蹈 民族乐器修造 民族美术 民族服装与服饰 民族织绣 民族民居装饰 民族工艺品制作 | |
体育与健身类 | 运动训练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 | |
教育类 | 学前教育 教育学 特殊教育 | |
司法服务类 | 法律事务 社区法律服务 保安 |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办公室文员 文秘 商务助理 公关礼仪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物业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民政服务与管理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社会保障事务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 |
文化课类 | 思想政治 数学 化学 地理 语文 信息技术 生物 体育与健康 外语 物理 历史 音乐 美术 通用技术 英语 日语 教育技术 德育 | |
其他 |
90.需要盖章的材料有哪些?
答:需要盖章的材料有四个: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工作单位”处。
其中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且在学期间有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符合免测条件的由工作单位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填写“免测”,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其他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在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处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贴相片处”,贴了相片后在相片角盖章
(4)《公示》“**单位(盖章)”处,并在旁边须加注公示结果。
91.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遇到问题向何部门咨询?
答: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材料均可在相关网站或QQ群共享下载:
(1)国家级: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2)广东省:
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www.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gd.edu.cn)
广东省教师资格网(jszg.gdhed.edu.cn)
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3)江门市
江门基础教育信息网(jm.edugd.cn)
17春江门教师资格认定群(482289473)
普通话测试的有关事宜请向江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咨询(地址:环市三路20号),联系电话:3503962,网址:http://59.37.160.33:308/。或到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信息楼10楼1001室)。联系电话:020-38458053,网址: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
学历鉴定的有关事宜请向学历认证中心江门市办理点咨询,联系电话:3503934,地址: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办报名站(环市三路20号)。或在广东省教育厅(www.gdedu.gov.cn)-网上办事大厅-社会服务事项-学历认证服务网上办理,进行网上学历鉴定。具体请参考: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_blzn_xc.jsp。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网站http://www.ntce.cn,笔试报名具体事宜请向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3503991、3503937。面试报名具体事宜请向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咨询,联系电话:3871103。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的是:由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如果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不正确,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认定程序,有的还因此受到社会上不法机构的蒙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
92.向哪里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属粤教继函〔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江门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在江门市,或为江门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对于户籍、人事(劳动)关系、学校所在地均不在江门市的人员,请回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本次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以确认网报的有效性。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93.江门市各认定机构网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是怎么的?
申报 种类 | 级别 | 认定机构及网址 | 受理对象 | 办公地址 | 办公电话与联系人 | 确认点 | |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 地 市 级 |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基础教育信息网jm.edugd.cn 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wsbs.jiangmen.gov.cn 17春江门教师资格认定Q群482289473 | 具有江门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门市 |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 | 3871103 李老师 | 江门市教育局 | |
江门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 ||||||
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学段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人员 | |||||||
五邑大学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人员 | 五邑大学教务处 | 3296621 韩老师 | 五邑大学教务处 | ||||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县 级 | 蓬江区教育局 pjedu.jmpj.gov.cn | 蓬江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蓬江区 | 江门市胜利路 135号 | 3226160古老师 | 蓬江区教育局 | |
蓬江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 ||||||
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学段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人员 |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人员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3725211骆老师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江海区教育局 www.jhqedu.com | 受理具有江海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海区 | 江海区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七楼3706室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 3861634 李老师 | 江海区教育局 | ||
江海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 ||||||
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学段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人员 | |||||||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学生处 | 3791615 袁老师 |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学生处 | ||||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新会区教育局 www.xhjy.gov.cn | 受理具有新会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新会区,或为新会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新会区会城镇 知政南路26号 | 6623085 陈老师 | 新会区教育局 | ||
台山市教育局 www.tsben.com | 受理具有台山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台山市,或为台山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台山市台城镇 台东路98号 | 5502014 5552370 李老师 | 台山市教育局 | |||
开平市教育局 www.kpjy.gov.cn | 受理具有开平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开平市,或为开平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开平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 | 2211064 关老师 | 开平市教育局 | |||
鹤山市教育局 hsedu.heshan.gov.cn | 受理具有鹤山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鹤山市,或为鹤山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鹤山市沙坪镇 前进路三号 | 8885834 易老师 | 鹤山市教育局 | |||
恩平市教育局 edu.enping.gov.cn | 受理具有恩平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恩平市,或为恩平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 恩平市恩城镇 小岛锦茂路1号 | 7715133 王老师 | 恩平市教育局 |
95.普通话测试到相关事宜向哪儿咨询?
答:普通话测试的有关事宜请向江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咨询(地址: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联系电话:3503962,网址:http://59.37.160.33:308/。或到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咨询(报名网址: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信息楼10楼1001室),联系电话:020-38458053。
96.学历鉴定的有关事宜向哪儿咨询?
答:学历鉴定的有关事宜请向学历认证中心江门市办理点咨询,联系电话:3503934,地址: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办报名站(环市三路20号)。或在广东省教育厅(www.gdedu.gov.cn)-网上办事大厅-社会服务事项-学历认证服务网上办理,联系电话:020-37626800。具体请参考: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_blzn_xc.jsp。
9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向哪儿咨询?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方网站为http://www.ntce.cn,笔试、面试均在此网站报名,具体时间以此网站通知为准。
批次 | 上半年 | 下半年 | ||||||
项目 | 笔试 | 例如:2017年春季 | 面试 | 例如:2017年春季 | 笔试 | 例如:2016年秋季 | 面试 | 例如:2016年秋季 |
报名时间 | 每年1月 | 考生网上申请报名:1月13日-16日; 考区网上审核截止:1月18日 考生网上缴费截止:1月20日 | 每年4月 | 报名时间:4月18-21日 | 每年9月 | 报名报考时间:9月6-9日; 网上审核时间:9月8—11日; 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 | 每年12月 | 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6-19日 现场审核:12月16日至22日 网上缴费截止12月23日 |
考试时间 | 每年3月 | 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6日-10日; 考试时间:3月11日 查询考试成绩:4月18日起 | 每年5月 | 考试时间:5月20-21日 成绩公布:6月20日左右 | 每年11月 | 打印准考证:10月31日—11月4日; 考试时间:11月5日 查询成绩:12月16日 | 次年1月 | 准考证打印:2017年2-8日 考试时间:1月7―8日 查询成绩:2月21日起 |
成绩有效期 | 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 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 ||||
咨询电话 | 3503990、3503937 | 3871103、3871271 | 3503990、3503937 | 3871103、3871271 | ||||
咨询地址 | 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 |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 | 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 |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 |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江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