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现对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调减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公告。
一、面试资格审查
㈠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㈡面试资格审查
1.时间:
2012年6月10日—6月12日(8:30-11:30,14:00-17:30)
2.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新都区清源路90号人力资源市场内)
3.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资料:
⑴报名时打印的《2012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⑵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年龄超过28周岁(1984年6月30日之前出生)的考生,须提交《公告》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⑷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或就业推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原件须加盖鲜章。
⑸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⑹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2012年6月23日,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需要办理面试费减免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免笔试费条件提供相关证明。
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视为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依《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名单于6月15日在新都卫生信息网 (http://www.xdws.org)公布。
委托他人代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岗位调减
招聘公告规定:面试时,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可直接进行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步程序。
㈠临床医学(一)参加笔试人数为92人,该岗位职数调减为46名。
㈡医学影像(放射)岗位仅1人参加笔试,无法调减。该岗位考生一并参加本次面试,面试成绩若超过70分(含70分),进入下一步程序。
㈢面试时,如实际参考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达不到2:1,再进行调减,若无法调减的岗位,按第㈡款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新都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注:《新都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来源于新都卫生信息网,最近更新:6月6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新都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的文件。《新都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