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的要求,充实城管协管员队伍,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6名。
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户籍不限,有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优先;
(三)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有驾驶证者优先;
(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七)身高165CM以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6月15日,上午9时—12时,
下午2时30分—5时
2.报名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
地 址:晓港中马路147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计生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到街道办事处办理报名手续,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时事热点和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政策
2.考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9时—11时
3.考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大厅内
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体检、政审
(一)面试
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2012年6月22日
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按面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三)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
五、聘用
街道办事处与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合同期月工资为1500元。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咨询电话:84081014
昌岗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