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教育系统及部分市直幼儿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1999年4月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开发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及部分市直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tgz.gov.cn/rsj/)。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19日09:00~4月21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9日09:00~4月22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4月19日09:00~4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02、04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关招聘计划,并作如下调整:02岗位调整到01岗位,04岗位调整到03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tgz.gov.cn/rsj/)、港闸区教育局网(http://www.ntsgzjy.com/)公告。报名结束后,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13︰30~17︰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3日09:00至5月5日12:00登陆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tgz.gov.cn/rsj/)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5609798。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4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4倍,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017年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港闸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形式和内容。模拟上课(60%) (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专业技能考核(40%)。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布。
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部分市直幼儿园由招聘单位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港闸区教育系统及部分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港闸区纪检监察部门、港闸区人社局全过程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513-85609792。
八、其他
本公告由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0513-85609798(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5511272(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及部分市直幼儿园2017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