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7年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生守则及作答须知
来源:扬州教育考试院 阅读:4701 次 日期:2017-04-14 1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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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守则

1.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2.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3.凭考试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则按违规论处。

专业综合理论科目考试时可携带不具备存储记忆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进入考场,但不允许互相借用。其他科目严禁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考场内设置时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5.考生入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并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近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6.考生领到答题卡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考试证号。

领到试卷后,须清点试卷页码是否完整,试卷有无污损、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并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考试证号等栏目。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和考试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监考员。

7.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作答须知》,并按规定作答。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将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如有作图题,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卡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8.考生考前25分钟进入考场(语文科目考试为考前30分钟),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点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2.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考生作答须知

1.各科目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必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的,答题无效。

2.考生领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正反面,如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要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如无上述问题,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考试证号。领到试卷后,须清点试卷页码是否完整,试卷有无污损、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并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考试证号等栏目。

3.答题卡上的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的条形码粘贴区域。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考试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错误,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4.各科目答题规则:作答选择题时,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将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修改答案时,应使用绘图橡皮轻擦干净并不留痕迹,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作答非选择题时,要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切不可答题错位、答题题号顺序颠倒、超出本题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卡黑色边框线)作答,否则答案无效。如修改答案,应用笔将废弃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也可使用橡皮或小刀,擦、刮掉废弃内容后,再书写新的内容。

5.作图时,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

6.保持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损坏,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也不得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作标记。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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