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17 次 日期:2017-04-19 13: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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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4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ypi.edu.cn)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中有年龄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长期招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短期招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岗位表A为长期招聘岗位表,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于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17年12月30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表B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1、岗位表A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12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221日9:00-12月30日20:00。

2、岗位表B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5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5月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短期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试方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1、在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仪态举止、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5、本次招考工作(长期招聘岗位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短期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工资和保险待遇,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详细情况请登录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查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0514-87433021

联 系 人:傅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A)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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