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阅读:1064 次 日期:2017-04-21 09: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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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溅辉

副组长:岳大力

成员:钟宁宁、柳广弟、吴胜和、钟大康、陈书平、李美俊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3.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 岳大力

成员:余一欣、孙晶、马勇、陈睿倩、芦鸿娟、李力

二、复试及录取细则

1.指标分配和复试人数的确定

(1)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分配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硕博连读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名单

(2)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院按招生总规模(含硕博连读生)确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①硕博连读生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②统考生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总规模的115%确定复试人数

③复试分数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初试总成绩≥185分;

初试外国语成绩(听力+笔试)≥60分,其中听力≥8分;

初试专业课程成绩≥47分;

④复试名单(附件1)

2.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等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安排见《关于2017年博士复试体检的通知》(附件2)。

3.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以一级学科复试小组集体面试制度。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

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4.复试成绩的确定

①申请调剂的考生仅限在相同一级学科内进行,考生须填写《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附件3),接收调剂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②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外国语成绩(笔试+听力)/1.2*40%+专业一成绩*30%+专业二成绩*30%]*60%+[复试总成绩(E+F)/2]*40%

注:E指复试小组的成绩(满分100分),F指导师打分成绩(满分100分);

硕博连读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5.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校分配指标的录取

①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2名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学校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③硕博连读生优先录取;

④第一轮录取:每位博导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的考生1名(院士、长江学者、杰青、“973”首席可录取2名);各学科未用完的指标计入第二轮“竞争名额”录取。

⑤第二轮录取:学科组从复试合格但第一轮未录取考生中选拔推荐参加“竞争名额”的二次复试,直到招生指标用完为止。本轮录取工作,复试考查小组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第二轮的总成绩按第一轮总成绩的70%加上第二轮复试组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⑥委培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⑦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⑧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培养项目、重大研究项目申报细则参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可最晚于5月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①复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5月2日前

公布方式:通过地学院网页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cup.edu.cn/geosci/)

②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③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要获得硕士学位的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特殊说明

①联合培养考生签定“联合培养拟录取告知书”。

②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应届生签定“应届生承诺书”。

三、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3.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具体流程参见附表。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4.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四、复试分组及安排

名单

地球科学学院

2017/4/18

附件1:地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关于2017年博士复试体检的通知》

附件3:《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4:《地学院博士“竞争名额”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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