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具有高校外语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口、笔译方向)、阿拉伯语言文学、俄罗斯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言文学、葡萄牙语言文学、韩国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职位:讲师
三、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
中山大学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学历学位条件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任职经历
申请讲师职务者,应具有3年以上担任高校外语专业教学的工作经历。
(四)教学工作
按照所在高校的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教学效果良好,任职期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及差错。
(五)业绩条件
申请讲师职务者,应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够显示自身水平的教学、带队或科研成果。申请讲师职务者,需提交3项业绩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近5年内取得的成果。
(六)年龄及健康要求
往届毕业生申请人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业绩成果形式
重点评价其人才培养、教学成果。
申请人提交的业绩成果包含人才培养与应用研究成果或高水平学术论著。业绩成果既可以是1篇学术或教学研究论文、1部著作、1项教学改革、研究专报或竞赛奖项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以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
2.参与撰写研究专报、咨询报告(排名前三),并被采用;
3.有正式出版的著作、译著或教材(排名前三位);
4.有口、笔译实践证明,特别是大型会议口译、省级以
上重大笔译项目的实践证明;
5.参与厅局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排名前三),或参加重要横向项目。
6.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
7.指导学生获得国际比赛前三名或全国、省比赛冠军;
8.在国家级教学竞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
9.在省级教学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
10.获得省级以上名师称号。
五、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六、聘任程序
(一)学校统一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4日
2.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612/761.html下载)。应聘讲师职位者,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并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业绩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申请人需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师德考核意见(密封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师德考核,符合招聘条件,并且满足学校师德考核规定、无师德禁行行为的,并经学院审核,方能通过资格初审,安排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按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四)院系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院系教授大会评议,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决定拟聘任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术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100分。考察范围包括:学术背景(20分)、学术潜力(20分)、语言表达(20分)、逻辑思维(20分)、知识面(20分)。总成绩低于85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五)学校讲师职务聘任专家小组审议院系拟聘任人选。
(六)体检
按照学校讲师职务聘任专家小组审议通过的拟聘任人选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提交学校审核。
(八)学校公示聘任结果。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聘任。
(九)院系与受聘人员签订个性化教师职务聘任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再次招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行政楼10楼国际翻译学院
邮政编码:519082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046
邮箱:lanshude@163.com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