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徐州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年龄要求为: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17年5月5日;
5. 资格条件中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7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需求
详见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5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应聘者直接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xzhmu.edu.cn),发送邮件主题务必以“应聘岗位代码+学位+姓名+毕业学校”格式注明。
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徐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登录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
(3)提供第一学历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4.初审通过人员请携带证书材料原件于5月9日下午3:00-5:00至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会议室(行政楼226房间)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需当场缴纳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并领取准考证。
5.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
1.所有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
1701-1703、1705-1715岗位为《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英语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1704、1716岗位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所有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英语》满分100分,试卷难度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难度相当(无听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试卷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与 题目相近)。
5.笔试结束后,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
6.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组织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页(http://rsc.xzhmu.edu.cn/)进行公布。
7. 面试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二)考试时间
1. 笔试时间:5月10日上午
2. 面试时间:5月11日上午
四、聘用
1.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3.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4.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62043、0516-83262032
联系人:王老师 董老师 刘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联系人:周老师
徐州医科大学
2017年4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