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十二五”文化建设规划
来源: 阅读:770 次 日期:2017-04-22 09: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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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精神要求,全面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加快我院检察文化建设步伐,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准则,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意识,大力传承优秀检察历史文化,着力推进文化创新,不断增强检察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设符合检察工作时代主题的观念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和行为文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文化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等功能,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促使检察干警保持高昂的情绪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把个人的价值、理念、目标融入到检察事业中,保证我院持续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从开始实施,到2013年结束。分为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以党建工作为主线,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于总体规范的制定和工作部署,着力于部门间的组织协调与活动督导检查,着力于在文化建设实践中调查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具体工作中,要分三阶段实施。

(一)启动规划阶段: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全面启动检察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广泛动员,举办社会科学专家学者文化专题讲座,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大讨论,开设文化建设建议箱等活动,统一干警的思想,提高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着手做好检察文化的规划工作,重点围绕观念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和行为文化,制定长期的建设纲要和短期的活动计划。规划工作要突出其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的要求逐步落实,整体推进。

(二)深化提升阶段:根据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持续提升检察文化的软实力。各项活动中,要注重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文化建设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通过业务工作的成果检验文化建设的成效,使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注重先进检察文化的丰富内涵与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相结合,采取各种生动的艺术形式把无形的理念有形化,启迪干警的心智,陶冶干警的情操;要注重文化活动的日常开展与文化精髓的系统提炼相结合,在多样化的活动中总结优秀的独特的人文精神,进而内化到每位检察干警的心中。

(三)机制建设阶段:顺应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潮流,立足检察工作实践,着眼检察干警的精神文化需求,扎实推动检察文化建设长效化。要致力于组织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制度,有效提高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水平,积极促进文化建设活动规范化、常态化。要致力于激励机制建设。注意发现和培育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建立健全文化建设奖励制度、工作成效综合评价体系,努力激发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要致力于交流机制建设。加强与不同系统、不同单位的文化交流和合作,大力开展文化共建活动,努力拓展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平台,切实增强检察文化活力。要致力于保障机制建设。切实保证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保证干警学有园地,乐有去处,用有器材,玩有场所。

四、主要内容和措施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紧紧围绕检察文化的基本内涵,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渠道,通过挖掘特有的文化底蕴,整合丰富的文化资源,提升优秀的文化成果,锻造卓越文化、细节文化、和谐文化三大品牌,切实树立起检察文化的独特魅力。

(一)观念文化方面: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使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清正廉明恪尽职守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观。创新教育方法,采取日常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文化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变单向灌输为互动交流,变封闭式教育为开放式教育,摆脱空洞说教的做法,寓教于乐。大兴学习之风,通过深化“争创学习型科室、争当智慧型检察官”活动,推行“四个一”的读书活动(每日挤一小时看书学习,每月阅读一本推荐读物,每季交流一次心得体会,每年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文章),引导干警端正思想,提高正确观念的自我培育能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从多个角度加强干警们的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其集体责任感、荣誉感,使全体干警在正确观念的驱动下树立主人翁意识,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文化方面: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检察工作根本需求的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各项工作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既强调制度执行的刚性特征,远离制度不落实的各种借口,又注重落实制度的人性化要素,以温馨的提示、关怀式的告诫增加制度的亲和力,使干警由被动服从变为主动执行。要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制度既约束人,也保护人,自觉把制度内化为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三)管理文化方面: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干警的创新精神。采用教育、启发、引导、吸引、熏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来培养干警们的命运共同感。用真情温暖人,坚持“五必看”、“六必谈”(在干警生病、生活困难、结婚、亲人去世、子女婚庆时登门看望;在干警思想波动、工作岗位变动、工作出现失误、家庭出现变故、评先晋级落榜、与同志发生矛盾时开展谈心、沟通和交流),全面落实从优待检规定,增强检察干警及其家属对检察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用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占领和覆盖干警八小时外的思想文化阵地,引导干警远离是非之地,远离是非之人,远离不良的生活方式,养成有益于身心健康格调高雅的良好生活习惯。摒弃论资排辈观念,推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更广泛、更扎实的挖掘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促使每位干警把内在潜力和创造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行为文化方面: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使职业道德的培养上升为全院干警自觉的行动。积极提倡“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引导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从小事做起,积小善为大善,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弘扬美好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外在形象的“得体高雅”,制定礼仪规范,矫正不良行为,增强干警的礼仪观念;提倡文明用语,以规范促干警提升人格品位,树立良好形象。通过举行升旗仪式、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新干警入队仪式、重大荣誉挂牌仪式、聘书颁发仪式等简朴而隆重的仪式,激发干警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把美好的心灵外践于实际行动中。

五、保障工作

保障到位是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条件。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着力在组织领导、文化氛围、基础投入等方面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由检察长陈建安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明泉、陈国明、陈林,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许良晓,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云进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党总支、办公室、研究室、工会、团支部、妇委会有关人员组成,切实形成院领导、中层干部、普通干警三位一体共建检察文化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确保与其他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开展文化调研,认真总结检察文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二)营造文化氛围。大力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注重构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学术交流三大平台。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局域网络,拓展文化建设新空间。在内部刊物开辟“晋检动态”、文学专栏和“绘画摄影”等固定栏目,发表检察干警撰写的论文,创作的诗歌、随笔、书法、摄影等作品;在局域网上开设“学习天地”、“干警论坛”、“有感而发”、“建言献策”等栏目,为干警提供学习、交流、展示的现代化平台;建置院史展览馆、荣誉档案室、宣传橱窗、社会监督岗牌,设置文化标牌和文化标语,组建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等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

(三)加大基础投入。结合自身财力、物力情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把环境绿化美化纳入建设的整体规划,养护好草坪、花园、花坛,在办公楼大厅、楼梯、走廊、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厕所、宿舍楼等场所,见缝插针地进行文化装饰,把浓厚的文化气息弥漫到每个角落,形成无时无处不在、无形而强大的文化攻势;建设健身房、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为干警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加强两房等硬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公共场所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机关整体布置既符合人本要求,又体现检察的文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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