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要在面试当天上午07:30进入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8:00时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手机(关机)及其它随身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五)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出入候考室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六)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其他物品(除试教教案及与试教内容相关材料外)进入面试考场。
(七)教学岗位试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行政岗位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两环节单独计时。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考生每答辩一道题后都要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可转入下一题的答题。在面试时间用完时,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
(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等情节严重的,一律扣除本人面试成绩8分。
(九)考生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带离考场,到休息室休息,等候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十)考前、考中实行考生全封闭管理,面试当天午餐统一安排。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持单程车票在面试后休息室办理报销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