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聘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启事
来源:中山大学网 阅读:740 次 日期:2017-04-25 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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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具有高校公共外语或法语、德语教学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与职位

招聘学科:公共外语学科;法语、德语小语种学科;

招聘职位:讲师。

三、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

中山大学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关心集体事务、乐于奉献,有团队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教学和管理工作。无师德禁行行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历学位条件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任职经历

申请讲师职务者,应具有3年以上担任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验,平均每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公共外语不低于480学时,法语、德语小语种不低于300学时;应按照申请人所在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教学效果良好,任职期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及差错。

(四)年龄及健康要求

申请人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五)业绩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够显示自身水平的教学、竞赛指导或科研成果。业绩成果包含人才培养与应用研究成果或学术论著,既可以是1篇学术或教学研究论文、1部著作、1项教学改革、竞赛奖项、指导学生完成高校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省级及以上)、获得学校学院的教学奖励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业绩成果。

申请人需提交3项业绩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近5年内取得的成果。

公共外语学科业绩成果包括:

(一)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或教学研究论文;

(二)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高等教育外语教材(排名前三位);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厅局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参加重要横向项目研究;

(四)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

(五)独立承担本科生教改课程建设任务,曾经开设大学英语提高阶段及发展阶段所需课程(需提供课程大纲及开课总结);

(六)在教学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七)在外语类学生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指导教师证书;

(八)教学效果突出,有任课课程排名在全校前10%,或是获得学校学院教学奖或年终考核优秀;

(九)在公共外语教学管理或其他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法、德小语种学科业绩成果包括:

(一)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学术论著、人才培养与应用研究成果)

掌握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参与相关学科的良好科研能力。优先考虑有学术研究成果者,学术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学术论著:包括学术著作、译著或本专业教材,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其他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含学术成果、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2.人才培养与应用研究成果:参加省部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或校级本科生课程的课程建设或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参与编写并出版全国规划教材或省部级重点教材;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外语类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在其他人才培养方面获得突出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学术经历与活动

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参加教学培训的经历,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和潜力,具有参与科研团队或教学研究团队的经历。

(三)学术潜力与规划

申请人应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发展潜力,未来具有为学校持续做出贡献的能力;申请人能够科学、客观地总结和评价自身的学术成果,并对自身的学术发展有明确的规划。

优先考虑教学效果突出,有任课课程评教排名在全校前10%,或获得学校学院教学奖励的申请人。教学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考虑放宽学术水平的条件。

四、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五、聘任程序

(一)学校统一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

有效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

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

2.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612/761.html下载)。应聘讲师职位者,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并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业绩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师德考核,资格初审和师德考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按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四)院系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院系全体教授会议评议,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决定拟聘任人选。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教学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教学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五)学校讲师职务聘任专家小组审议院系拟聘任人选。

(六)体检

按照学校讲师职务聘任专家小组审议通过的拟聘任人选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提交学校审核。

(八)学校公示聘任结果。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聘任。

(九)院系与受聘人员签订个性化教师职务聘任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黄老师、王院长

联系电话:020-84115612、020-84113129

邮箱:huangyn@mail.sysu.edu.cn;eastwindwang@163.com。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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