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大红鹰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5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17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总分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分10分)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名单及素质特长生名单公示(见附件):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至5月5日16:30止,共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传真:0574-88052238;纪委监督电话: 0574-88044810。
温馨提示:
1、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统一选拔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和艺术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普通类、艺术类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入围名单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