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师资型博士后招收启事
来源:汕头大学医学院 阅读:786 次 日期:2017-05-02 1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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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一所省属三级专科医院。经汕头大学医学院同意,我院依托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师资型博士后招聘工作。现向社会招聘师资型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如下:

一、师资型博士后申请条件

申请进入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作为师资型博士后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外,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IF≥3的SCI论文2篇及以上。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IF≥3的SCI论文1篇和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IF≥5的SCI论文1篇及以上。

申请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师资型博士后者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较强的临床实践的专门化技能(列出自己所专长的临床技能),国内8年制毕业并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者优先招收。

二、师资型博士后待遇及出站安排

1.待遇

(1)达到出站要求后,待遇标准为:博士后年薪16万元/人/年+配套激励薪金16万元/人/年。通过中期和出站考核的师资型博士后,还可申请广东省“扬帆计划”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后扶持项目,该项目给予博士后每年每人4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两年)。此外,每位博士还可获得李嘉诚人才基金资助科研启动费4万元

(2)配套激励薪金发放方式:按6000元/月预发,达到出站要求者,差额部分出站后一次性补齐;未达出站要求者,需退还预发金额。

(3)正常在站两或三年期间,我院给予房租补贴8000元/年。

2.出站安排

(1)须承诺出站后留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工作。对符合条件者,我院为其办理正式员工入职手续,承担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职责,享受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应待遇。

(2)留用与否,除根据业绩、表现和留用单位的意见外,还要重点参考合作导师意见。对留用者报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核准。

(3)如未能达到师资型博士后的出站要求,不可享受师资型博士后的收入待遇,其在站期间的薪酬标准及延长在站期的薪酬、出站安排按医学院及我院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三、师资型博士后在站要求

必须全职、全程在站,不得“挂站脱岗”,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进站的师资型博士后的第一执业地点需注册为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或转入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在站期间按照高年资主治医师要求,积极从事临床一线工作;需直接或协助指导“5+3”规培生。

四、师资型博士后合作教授(导师)名单

序号 合作教授/导师 学科 研究方向 邮箱
1 张铭志 青光眼,白内障 青光眼,白内障 zmz@jsiec.org
2 陈浩宇 眼底专科 眼底 chy@jsiec.org
3 岑令平 眼底内科, 眼底内科, clp@jsiec.org 窗体底端
神经眼科 神经眼科

五、师资型博士后出站要求

师资型博士后出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IF≥5的SCI论文1篇及以上。

2.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IF≥3的SCI论文2篇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发表IF≥8的SCI论文1篇及以上,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科研基金立项1项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发表IF≥5的SCI论文2篇及以上,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科研基金立项1项及以上。

5.以第一作者发表IF≥3的SCI论文3篇及以上,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科研基金立项1项及以上。

6.以第一作者发表IF≥10的SCI论文1篇及以上。

7.以第一作者发表IF≥5的SCI论文3篇及以上。

8.以第一作者发表IF≥3的SCI论文4篇及以上。

9.其它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并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成果。

师资型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的SCI论文的通讯作者/责任作者必须是其合作教授,以上科研立项和论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六、其他具体要求见《汕头大学医学院招收师资型博士后的规定(修订)》。Http://int.med.stu.edu.cn/readnews2.aspx?nid=17817

七、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材料等文件扫描发送至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事科邮箱:hrjsiec@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应聘师资型博士后+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联系电话:0754-88393566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尾,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邮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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