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招 聘 条 件 | 备 注 |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 业 要 求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 |||
文字写作 | 15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 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有良好材料写作功底和较高文字水平(目前主持文字岗位工作且从事材料写作5年以上的优先选聘) |
教育部门工作人员 | 5 | 具有教育教学或教育行政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优先选聘(专任教师不得报考) | |||||
注:40周岁以下指1977年5月1日之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