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疗审核岗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信正直,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医学类相关专业,临床医疗、中西医结合、药学优先;
(三)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能熟悉操作电脑及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等;
(五)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思维敏捷,能吃苦耐劳,态度端正,责任心强。由于是窗口服务岗位,特别要性格温和,和蔼可亲。
三、工资待遇
被录用者月工资标准面议。我局为录用者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每日八小时制,每周五个工作日,提供工作中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即日起(工作日内)可到抚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五楼办公室(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4-8222659,联系人:赵琪,并提供以下资料:2寸免冠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合同: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含试用期)
抚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