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中“承诺人”、“承诺时间”均要本人亲笔签字;
(2)北京市常驻户口本(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和身份证(正反两面),北京市集体户口还需首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限2017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一并发至招考工作联系邮箱,并务必打咨询电话予以确认。
另:请准备好以上材料的原件及A4型纸复印件一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其中,北京市集体户口首页可使用复印件,但需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