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证处业务发展需要,现将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本科毕业。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法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22周岁以上的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年参加 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拟招聘岗位数及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证员助理)4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地点:于都县公证处主任办公室,位于长征广场司法局大楼。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
(四)携带身份证、学历毕业证;
(五)联系号码:13979773088、0797-6233448、6233443。
江西省于都县公证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