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工作程序,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现拟聘用刘黎等2人。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港澳研究所人事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9日
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港澳研究所人事部门,邮编:100045,电话:010-68518481,电子邮箱:hmoyjs@163.com。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1 | 刘黎 | 女 |
2 | 高洁 | 女 |
港澳研究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