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涉税信息管理中心现因工作需要,诚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类,仅限财政、税收专业;会计审计类,仅限会计专业。
2、30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基础的计算机文档和表格操作能力。
4、组织纪律性强,工作勤奋。
5、政治思想合格,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名资格审查
1、2017年5月4日至5月10日在抚州市财政局人教科﹙抚州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10房间,迎宾大道777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学历证(原件)等相关证明;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程序
1、面试: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和计算机基本操作等。
2、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
3、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69733
本公告由抚州市涉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