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鹤岗市引进百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 阅读:842 次 日期:2017-05-05 11:01:0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鹤岗市引进百名硕士研究生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人才兴市”战略和“金鹤回岗”百千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引才工作力度,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创新转型,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活力边城、幸福家园,市委、市政府决定引进百名硕士研究生。

一、基本原则

专业对口、面向一线、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鹤岗籍或在鹤岗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

四、工作程序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5月15日—5月21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须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2017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鹤岗工作生活期间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本人现场填写《鹤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一百对面)

报名结束后,请各位考生关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l.lss.gov.cn/hghrss),届时将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二)组织面试(2017年5月下旬)

面试突出专业能力。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践操作等方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实际运用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成绩相同,由考官出题继续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与体检(2017年6月上旬)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入闱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合格人选,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福利待遇。引进的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住房保障待遇。引进的人员需要解决住房的,可入住学者公寓。

(三)职称评聘待遇。引进的人员专业职务聘任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按照管理权限可直接评聘正、副高级职称。

(四)医疗健康待遇。在市级三甲医院为引进的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提供优先预约就诊、重大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五)家属安置待遇。配偶愿意一同来鹤岗就业的,对于原有编制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对于没有编制人员,优先妥善进行安置。父母、配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地。

(六)子女入学待遇。充分尊重引进人员的意愿,统筹安排子女就近就便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也可不受学区限制,按其意愿进行择校。

(七)相关政治待遇。对于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并作为后备干部培养,成熟的优先提拔重用。

咨询电话:0468—3357047 0468—3230505

联 系 人:程利 魏逢新 张宏伟

监督电话:0468---3357043(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鹤岗市2017年引进百名硕士研究生计划.xls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黑龙江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黑龙江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