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文艺汇演方案
来源: 阅读:1619 次 日期:2017-05-06 09: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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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城管执法队伍先进文化,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展示队伍形象,扩大城管执法的宣传面、影响面,经04年11月25日市、区执法局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开展一次文艺汇演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文艺汇演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建设佛山城管执法系统先进文化,用优秀健康的文艺作品鼓舞全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团结奋斗、积极开拓、努力拼搏,共谱城管行政执法事业新乐章。

二、汇演主题

拟定三个,请审定:“真心为民、爱我佛山、美化家园”、“执法为民,情系百姓”、“真情闪烁,心系群众”(-----佛山市城管执法系统文艺汇演)

三、目的意义

为庆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我市全面铺开,进一步宣传城管行政执法机关的性质、职能和任务,宣扬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全体执法人员团结、开拓、拼搏、奉献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活跃广大执法人员的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我市城管行政执法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汇演领导小组

组 长:关天安局长

副组长:吴乃流副局长

成 员:各区执法局分管局领导

市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廖沙

汇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会务组

主要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场地、舞台布置,联系管乐队;邀请领导、嘉宾、评委和节目主持人;订购奖品,相关资料和物品的准备和分发;设计评分表、统计分数,以及将评选结果及时与主持人联系;接待工作,维持会场秩序和安全,组织颁奖工作。

组 长: 蔡克强

副组长:喻 曦

工作人员:刘 飞、李虹华、冯思艺、栾萧萧、张 维、蔡新葵、何翠梅、郭英丹( 礼仪另定 )

2、艺术指导评审组

主要工作:组织人员制定具体节目的评分标准,对申报节目进行初审及艺术指导;对汇演进行统一编排,安排走台和彩排等相关事宜;负责艺术评判,确定节目获奖情况。

组 长:路 泉( 广东佛山话剧团艺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广东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广东戏剧家协会理事、广东企业文化协会理事 )

副组长:

成 员:

3、宣传组

主要工作:联系电台、电视台及报社记者等媒体及对外宣传、发布信息,汇演晚场内外的拍摄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人员:邓政明、李敦智、栾萧萧

五、汇演时间、地点

时间:2月底—3月初,晚上8:00--10:00

地点:金马剧院

六、节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节目内容主要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反映城管行政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好人好事、先进事迹、文明执法等。2、节目形式包括戏剧小品、曲艺、歌舞、声乐等(允许运用多种语言表演)。

3、节目时间限定:每个节目5-15分钟。( 整台晚会控制在2小时左右。)

4、参与汇演人员:全市城管行政执法系统全体执法人员及其家属。

5、各区执法局于1月25日前申报节目(3至4个),1月26至30日由艺术指导组对申报节目进行初审及艺术指导。

八、评选工作及奖项设置

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评选工作将邀请专家评组成评审组,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以及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  )个。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汇演参赛节目的组织,由各区执法局各自负责。其中汇演中租用场地、布置舞台、邀请管乐队、购买奖品、对外宣传、邀请艺术指导人员、评审人员、新闻报导采访人员及市局表演支出等费用由市局解决,各区执法局支出的由各区执法局解决。

2、巡回演出按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区的顺序进行,地点由各区执法局确定,并负责其费用。

3、巡回演出时是否邀请表演嘉宾待定。

九、进程

预先准备阶段:12月20日到1月25日,成立汇演领导小组,开一市五区协调会制定方案,并把通知及方案下发各区执法局。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场地、舞台灯光、音响、背景板,联系管乐队、各新闻媒体。

直接准备阶段:1月26日到2月25日,组织人员对申报节目进行初审及艺术指导,并对初审过关的节目进行统一编排;邀请领导、嘉宾、评委和主持人;购买奖品和其它物品,设计评分表。

直接实施阶段:2月26日到3月3日,组织表演节目的排练、走台、彩排及汇演工作,布置会场,汇演当晚的接待工作,会场内外的拍摄工作,组织颁奖事宜,对外宣传、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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