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章贡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辅助监督人员 2 名、消防宣传人员 1 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及身体要求:年龄为25至4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准备健康证明,体检档案)。
(三)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四)岗位优先录取条件:审图岗位优先录取建筑相关专业毕业或有过图纸设计工作经验人员,辅助监督岗位优先录取法律专业毕业或有过执法工作经验人员,消防宣传岗位优先录取新闻传媒专业毕业或有过教学工作经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心理测试→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公布之日起。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请自行从附件下载“报名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统一发至47668996@qq.com邮箱。现场报名请自行至章贡区消防大队(红旗大道11号,市人民医院旁)填写表格报名。
六、考核
1、体能测试
1500米跑、100米跑为必考项目,俯卧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中自选2项考核。成绩取四个项目平均分,总分100分(每个项目达标成绩详见“消防协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2、笔试
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基本常识等,笔试满分100分。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四楼中队学习室。
3、面试
采取个体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先自我介绍2分钟,再由考官提问3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入伍新兵心理测试系统。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5、考核时间:考核前一周通知。
七、政审
按应聘者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按招兵条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岗位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时间及待遇
1、原则上每周5天工作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组成,具体根据人员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实习期内每月给予1800元生活费,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2500元左右。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逐年提高待遇。
3、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意外等保险。
4、免费按部队标准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5、工作满两年的优秀队员,由区政府或区公安消防大队推荐到企业从事安全生产高级管理岗位工作,并可按照有关政策申报公租房。
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07978158860)
陈(18279793115) (上班时间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