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 阅读:804 次 日期:2017-05-06 11:16:3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招聘雇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缓解平房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紧张的局面,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rbpf.gov.cn)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拟招录120名雇员,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平房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

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先在网上下载《2017年平房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时间:2017年5月11至12日,9:00-11:00,14:00-16:00。

地点:平房区政府后二楼会议室(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相关证件。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平房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一张。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密切关注网站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代领人需携带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2、考试科目: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及公文写作》,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若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聘用。

2、确定人选:总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了解入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情况,是否有前科劣迹,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已确定聘用的人选,将在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聘用方式

对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上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见。

(六)建立备用人才储备库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储备人才录入人才库,在所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备用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情况视具体岗位而定,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451-86509377。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黑龙江省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