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 —11:30
⒉笔试地点: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562室。
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25日8:30-9:00;
地点: 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562室;
联系电话:0871-5151554、0871-3615649。
附:考场规则。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考 场 规 则
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退场;考生退场,须经监考人员认可。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对讲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考试不发任何草稿纸,考生可用题本作草稿。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材料。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带出考场者按严重违纪论处。
九、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