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我街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根据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口头语言表达清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四)年龄在18-35岁之间。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垃圾分类指导员每年的薪酬不少于4.42万元(指用工成本,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根据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学历水平、工作年限、工作表现、所任职务等因素,按照垃圾分类指导员薪酬的具体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社保津贴。垃圾分类指导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龙津东路欧家园56号)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81864935
3、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1、组织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3、面试地点: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到区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五)确定人选
政审合格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聘用
确定人选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龙津街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荔湾区龙津街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