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市南雄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国土资源所协管员公告
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阅读:1225 次 日期:2017-05-09 15: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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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确保我市国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我市国土资源所主要承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年度变更调查、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征地、地质灾害巡查等工作,协管员工作是我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直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负责我市国土资源日常巡查、核实、调查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2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月薪2000元(含五险一金)及其他津补贴。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条件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有镇村工作经历,由镇政府推荐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 5月 8 日—2017年5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 :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办公室(南雄市雄中路415号)

咨询电话:0751-3822401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1-6976811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3.报名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方式。考生须按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2,须本人签名,1份)。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基本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上述内容合成一份试卷进行考试。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9:00-11:00。

3.笔试地点:中国南方电网林荫路营业厅五楼培训室(林荫东路南雄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对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录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1、《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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