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4007 次 日期:2017-05-09 17: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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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

为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从2017年起,市职改办将分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证书管理方式改革。

1.职称评审信息集中发布。市职改办将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开设职称评审专栏,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提高职称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各中评委办公室要及时将相关文件通知提交市职改办统一发布。

2.职称评审网上申报。从2017年开始,我市将依托金华市人才人事系统,试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网上申报。今年,中级职称评审(含初定)及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均由评委会办公室通过人才人事系统提交有关材料。下一步,将开发建设专门的职称申报和评审服务平台,真正实现网上报评。

3.中级职称证书网上查询及打印。今年开始,我市将在金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开通中级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查询(2016年之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自主打印功能,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核验服务,让用人单位和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

二、修订职称评审标准

根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在做好今年评审工作的同时,分行业、专业修订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修订要求。评审标准的修订,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等内容进行合理取舍、科学设置,探索建立指标更多元、考核更刚性的量化评价体系。要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建立特别优秀人才的破格和直报晋升制度。各专业评审标准没有及时修订的,将严格控制通过率以确保评审质量。

2.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2017年度,我市仍组织统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但不再组织统一的职称外语考试,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职称申报不再作为必备条件,确需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可作为评价要素之一;对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可由单位在岗位竞聘考核中体现;高级职称申报按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下一步,将根据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确定。

3.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及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实施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

从2017年度起,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评聘结合不是简单的控制指标,目的是推动岗位管理、职称竞聘、聘期考核、绩效管理等重要制度在事业单位内部有机融合、良性运转,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推动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一)评聘程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职称初定,但受组织派遣援助、博士后出站、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直接确认除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已作出专门规定的专业,按原规定执行。

1.制订评聘计划。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核定岗位数及拟聘岗位数,提出事业单位年度评聘建议指标。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及年度评聘计划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

2.公布岗位信息。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建议指标,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3.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

4.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5.评委会评审。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评审和公布工作。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人员,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6.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现象。

(二)关于未聘人员。2017年度之前,事业单位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资格依然有效,但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未聘人员享有同等参与职称评聘权利,应按前述程序申报竞聘,但可不经过评委会评审。

(三)对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

(四)关于创新型人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浙江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市拔尖人才、市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以上培养人员等创新型人才,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其他要求

根据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安排,市职改办对我市各中评委的评审推荐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作了指导性安排。各系列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及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职改办(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2275616094@qq.com)。各县(市、区)初评委应做好与市中评委评审活动的衔接工作。

评审工作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有关评审要求和程序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仍按照《关于印发金华市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16〕13号)要求执行。

附件1:2017年度各评委会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doc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doc

附件5: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6: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doc

附件7: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1.doc

附件8:评委员会专家库建库情况表.doc

附件9:执行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表.doc

附件10: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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