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方便公民、法人办理公证事项,南昌县公证处面向全省招聘5人充实我县公证队伍。
招聘条件:
1、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2、年龄要求:22—30岁,男女不限;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待遇: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考勤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报名截止日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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