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中共厦门市翔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中共厦门市翔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事相关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见习名额2名。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待就业应届毕业生,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排版,财会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根据《关于在厦门生源普通院校待就业毕业生中开展"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的通知》(厦人〔2004〕88号)文规定的有关待遇面议。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翔安区行政中心3号楼106室;
咨询电话:7886155。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