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首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三分之一新生公示
来源: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786 次 日期:2017-05-10 16: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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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6〕169号)要求,我省首次实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模式。

我院 2017年依据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学考招生”)工作已圆满结束。受全省考生青睐,文科第一志愿文科上线人数为943人,第一次投档线196分,超出省线46分,计划招生600人,结合投档及考生志愿情况,实际录取594人;理科第一志愿上线人数665人,第一次投档线159分,超出省线14分,计划555人,结合投档及考生志愿情况,实际录取550人。本次学考招生录取共计1144人。

录取结果可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或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erp.dgpt.edu.cn/detach.portal?.pen=zsgl.zzzsxscx&.pmn=view)查询,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给考生,敬请考生留意学院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已被我院学考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我院学考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院,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通过学考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学考未录取考生,可关注我院2017年普通高考,普高计划1500人左右(含文理科、美术、体育、3+证书)。根据省招生办工作安排,5月份将公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预计6月底填报志愿,8月上旬完成录取。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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