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28 次 日期:2017-05-11 1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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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残疾人展能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展能中心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智障人士提供以职业康复服务为主的社会适应能力培训以及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和就业辅导服务的机构。(联系人:廖惠环;联系电话:020-86578516)

(二)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残疾人提供体育运动场所,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市、区(县级市)残疾人体育工作,负责残疾人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的训练和培养工作,承担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运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运动场馆的装备、基建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综合经营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联系人:陈树豪;联系电话:020-86089011)

(三)广州市康宁农场

广州市康宁农场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过渡期的生活照顾、医疗护理、生活与劳动技能培训等服务的机构,主要是让精神病康复者在模拟社会生活区内从事生活与劳动技能相结合的过渡期工作,进行辅助性治疗,在康复过渡期逐渐适应从医院到社会的转变过程,从而更好地恢复健康,逐步回归社会。本单位现为非医疗机构,目前正在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联系人:刘香;联系电话:020-37408013)

(四)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挂广州博爱医院牌子,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和康复医疗于一体的综合医疗康复机构。(联系人:钟宇飞;联系电话:020-38466285)

(五)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专为中重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人士提供终身托养的机构。托养对象均为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人士,其一日三餐、起居卫生和各种训练均须工作人员加以照料和帮助。下设有附属学校,是接收智力障碍儿童为主的义务教育特殊学校。(联系人:林惠玲;联系电话:020-37408007)

(六)广州康复实验学校

广州康复实验实验学校(挂广州小儿脑性瘫痪康复研究中心牌子)是公益一类正处级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对适龄残疾儿童提供九年义务教育和住宿服务;对智障学生提供职业高等中学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学前脑性瘫痪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的特殊教育学校。(联系人:蒋美娟;联系电话:020-38491083)

(七)广州市康纳学校

广州市康纳学校是财政核拔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孤独症儿童的早期干预、康复治疗训练、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孤独症儿童流行病学调查、病因、康复教育方法比较及远期预后跟踪研究工作。(联系人:王文聪;联系电话:020-87476209)

(八)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是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核拔、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组织开发、供应和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知识宣传,使用指导,技术培训和产品开发、供应和质量监督等综合服务工作。(联系人:陶健婷;联系电话:86520632)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各单位招聘岗位及所需专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请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

(二)应聘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4、身体健康;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有关问题说明

1、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5月10日。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且已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2017年将要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17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9时至2017年5月27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7年5月24日9时至2017年5月28日下午17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日9时至2017年6月10日上午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紧缺专业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招聘工作进度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减开考比例,届时另外公告。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公共知识、残疾人事业相关法规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面试对象则为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

2、资格复审: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另行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的情况,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合同。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函。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38492425、020-38492426

监督投诉电话:020-38491463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1、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更多信息请查看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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