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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湘潭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 ?_t_t_t=0.3877645062748343 阅读:1307 次 日期:2017-05-12 09: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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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北京、上海专业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联考合格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河北等省份专业成绩要求执行我校校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专业和文化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省份的考生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3.75+文化投档成绩×0.4;使用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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