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170 次 日期:2017-05-12 1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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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相关说明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行政文员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至报名截止日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要求

1、专业: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汉语言文学(B050101);化学(A0703)、化学类(B0703)。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1)设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具有文秘类工作2年及以上经验;

3、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

4、持有《广州市行政文员专业技能职务水平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

(三)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7:00。

(四)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执行。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日9: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笔试内容为综合测验,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方具备面试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人员确定与资格审查。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可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限定时间内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时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当天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须在限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由我局研究后决定是否从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受聘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广州市规定的改革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标准执行。

八、有关事项

(一)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228222

监督电话:83228262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

2、考生承诺书

更多信息请查看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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