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806 次 日期:2017-05-12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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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

国标代码:12846 湖南省代码: 4369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我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颁发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邮编:411102。

五、组织机构:为更好地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由校长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院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年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招生工作常设管理机构。

六、招生区域:2017年计划在湖南、山西、辽宁、内蒙古、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4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七、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注:学费标准最终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健康状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考生无性别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及各省市《招生与考试》生源计划专辑。

5.志愿及专业录取原则: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适当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6.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7.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8.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校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校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九、资助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000 元/年·人、二等助学金 3000 元/年·人、三等助学金 2000 元/年·人)、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 元/年·人、二等奖学金 7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 400 元/年·人)。另我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十、联系方式:

电 话:0731-58519123(含传真) 0731-58519121

手 机:13875261087(马老师) 13875261580(赵老师)

邮 编:411102 Email:517215914@qq.com

网 址:www.xtzy.com

十一、本章程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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