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844 次 日期:2017-05-12 11:25:5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www.hnut-d.com。

第三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已设置2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6000多人。

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可在全国范围就业。

第六条 学院2017年拟面向湖南、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贵州、海南、四川、黑龙江、新疆等18个省(市、区)招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各生源省(市 、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必须参加各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美术考生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第九条 学院调阅合格考生档案的比例与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执行。

第十条 学院为提高新生报到率,满足考生对招生录取的公平要求,对投档至学院的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美术考生的录取规则: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从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是英语。

第十五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电话:

0731- 22623316,22623701

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2781,22183990,22183992, 22622999(传真),22183991(传真),22623316,22623701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7年5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2024年湖南省高考招生录取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