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县2009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会泽县教育局 阅读:1879 次 日期:2009-03-16 20: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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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09]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6日—3月27日报名,愈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地点

1.在职教师3月16日前到所在学校报名申请,由学校指定经办人受理,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好材料的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各学校不得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上报。

2.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准确填写好封面和第一页表格信息。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鉴定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签章。鉴定单位说明: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鉴定。

③《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肝功能化验单)一份。贴照片,由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体检。

④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注: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的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上述各种材料、证件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复印),并将④—⑧装订成册后和①—③以及需要交验的原件一并装入其个人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请任教学科、内装材料证件等。

⑨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申报学科等。同时交电子版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要求:1.与纸质照片一致;2.照片背景为红色;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4.照片文件类型(扩展名)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5.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如“530326199902263315张娟”。

四、政策指南

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2.《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教人〔2005〕64号)。

3.《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09]1号)。

五、注意事项

1.受理对象:属会泽籍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2.根据曲教人[2009]1号、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和曲发改收费[2008]19号文件精神“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2009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报名时需交180元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0874-5125498  张老师  熊老师 

附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会泽县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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