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7〕50号)规定,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级“特岗计划”只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本、专科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
2、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三)招聘范围
国家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户籍生源招聘。
(四)以下人员不属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在编教师(含2014、2015和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设置
国家“特岗计划”名额160名,县级“特岗计划”名额40名,合计200名(具体学科设置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为加强我县双语教育,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备民族语言特长的考生到相应学校任教。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园)。
(五)“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办法(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5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6-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审核,代报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赫章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还需提供本人属“赫章县户籍的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属“赫章县户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若今年7月份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审核确认。但在今年8月份岗前培训时,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国家级特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级特岗的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审。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5)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证明(证明模式见附件3)。
(6)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证明》(证明中“婚姻状况”栏必须填写清楚“未婚”字样,否则证明无效)。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21日。面试的具体实施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见5月19日下午4:00前公布毕节市教育局网上通知。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24日。体检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须在5月26日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赫章签约点预签约,并填写《贵州省赫章县新聘事业人员干部档案联审登记表》(具体事宜见5月25日毕节市教育局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考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向赫章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办理工资手续,不能提供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第一阶段的录取签约信息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将于6月12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20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审核,代报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所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审核。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还必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级特岗的为《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若今年7月份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审核确认。但在今年8月份岗前培训时,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国家级特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级特岗的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审。
(3)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5)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证明》(证明中“婚姻状况”栏必须填写清楚“未婚”字样,否则证明无效)。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师资科,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作考务安排。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笔试、面试的有关要求、程序和笔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安排,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的时间、地点安排均按照市教育局招聘方案中的安排执行。
5、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时间、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必须参加毕节市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同时由市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必须持《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于8月28日到赫章县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保障措施及有关纪律要求
(一)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中央财政承担,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县财政承担。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津贴、补贴、保险等按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
(三)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按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的时间起计算。
(四)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和考核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户口必须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派出所,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在2018年2月28日以前转交县教育局档案股管理。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县将单方面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1)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县报考,重复报名或在不同县报名的。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如:因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计生政策而隐瞒已婚事实)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2、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可向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8248955
中共赫章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3137828
(七)特岗 的各项信息请报考者关注毕节教育网,为了方便联系,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赫章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安置股)
附件:
1:《赫章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赫章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赫章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